一、申请集中供热的程序:
(1)用户需向供热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用热位置地形图及用热单位规划图、建筑平面图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2)现场勘察、核实面积后经双方认可,填写用热申请传递卡。
(3)凡正式列入年度供热发展计划或需办理供热开工手续的用户,需到供热部门签订供用热入网协议书和工程协议书,并缴纳有关费用。
(4)签订供用热入网协议书和工程协议书后进行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用户在每年用热前向供热部门提交本年度用热申请并缴纳采暖费用,方可正常用热。 二、申请集中供热须满足的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用热单位和居民小区必须在城市供热规划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内。
2、对2007年以前的既有建筑,必须先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再按分户计量的标准进行采暖设施的安装,并办理用热手续。
3、由于集中供热属公共资源,具有集中性,要求居民小区用户安装率须达到100%,使用率达到70%以上。
4、集中供热采取高温热水供暖,要求申请集中供热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内要规划建设换热站房。
三、用户如何办理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的手续?
暂时停止供热手续应在每年的10月20日前办理,签订停止供热协议。恢复供热手续应在每年的10月20日前办理,提交恢复供热申请。
四、用户变更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凡参加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因为迁移等原因导致采暖设施的产权人发生变更的,变更时双方均应到供热部门办理供热关系变更手续,缴清往年热费。上述手续不办理的,由原用热户继续负担用热费。
五、我市集中供热热费收缴的时间及地点:
集中供热热费实行预缴费制度。每年的热费缴费时间:10月15日—11月15日。采暖期营业厅收费时间:上午9时—下午5时,双休日不休息。缴费地点:益和热力公司服务中心(东工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安东新区营业厅(紫薇大道东段安泰苑大门东侧)、开发区银杏营业厅(开发区银杏北路东头)。银行代收费:农业银行、安阳银行各营业网点。